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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銀保監會披露8張罰單,涉及興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等,4家銀行合計被罰1370萬元,多名相關責任人一同被罰。

其中,交行被罰金額最高,為500萬元。罰單顯示,交行因個人經營貸款挪用至房地產市場、個人消費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總行對分支機構管控不力承擔管理責任,被罰500萬元。時任交通銀行湖北省分行副行長龔青對交通銀行湖北省分行個人消費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負有責任,被處以警告。

罰款金額僅次于交行的是招行,被銀保監會罰款460萬元。招行的被罰案由同樣涉及個人經營貸,包括個人經營貸款挪用至房地產市場、個人經營貸款“三查”不到位、總行對分支機構管控不力承擔管理責任。

建行同樣因個人經營貸款“三查”不到位、個人經營貸款制度不審慎、總行對分支機構管控不力承擔管理責任等,被罰260萬元。時任建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長劉江對建行深圳市分行個人經營貸款“三查”不到位、個人經營貸款制度不審慎負有責任,被處以警告。

興業銀行則因債券承銷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款150萬元。時任興業銀行合肥分行行長榮益民、興業銀行合肥分行副行長許捷對興業銀行債券承銷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負有責任,兩人均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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