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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匯管理局3月24日發布通知,廢止11件外匯管理規范性文件,并宣布失效4件外匯管理規范性文件。這些文件的主要內容已被新文件替代、與當前管理實際不符,或為適用于某一階段的政策已不再執行。

同時,該通知刪除或修改14件外匯管理規范性文件的部分條款,主要是貫徹落實相關法律要求,進一步優化銀行結售匯、貨物貿易、內保外貸等外匯業務。(記者劉開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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