諧音dong寓意好的成語、東諧音字有哪些
在看國外地圖的時候,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一個問題,都是一級行政區,為什么美國的翻譯成州,英國的翻譯成郡,法國的翻譯成區,印度的翻譯成邦,還有翻譯成省、道、府、縣的,這里面有什么區別和聯系嗎?
我在網上查了一下,也沒找到最合適的解釋,這里姑且說一說我的理解,全當一個參考。
首先,這是一個翻譯問題,那必然會受到翻譯習慣和語言文化的影響。在英語系統中,一般用State-Province/Prefecture-County-City/Town/Village這套體系,來描述不同層級的行政區劃。翻譯成中文就是:州/邦-省-郡/縣-市/鎮/村。
State在英語中是通常意義上最高的、具有國際主權的政治實體,一般翻譯成“國”,但用在國外的行政區劃中,通常翻譯成“州”,這其實是脫離了State的本意,翻譯成中文里同樣具有國家含義的“邦”更加合適,而照成這一結果的原因可能和美國有關。
清朝末年,中國人在翻譯美國的State時,雖然知道美國是“合眾之國”,也知曉State的本意,但這時美國的聯邦制已經比較穩定,各個State是處在美國統治下的一部分,因此將State翻譯成“州”,指在統一的中央政權管轄下的一個行政區。有了美國的經驗,在此后的國外行政區中,聯邦制國家的一級行政區大多翻譯為“州”,比如俄羅斯聯邦,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巴西聯邦共和國。

印度的情況比較特殊的。近代印度雖然是英國的殖民地,但自1858年印度民族起義后,英屬印度當局從東印度公司代管逐步轉為英國直接統治。到1877年,維多利亞女王加冕為印度女皇,印度從英國殖民地變更為印度帝國。
而為了維系英國的殖民統治,英國殖民當局將印度劃分為多個Princely States(貴族統治的國家),每個Princely States由印度當地貴族統治,以換取印度本土勢力接受英王的共主地位和英國的殖民統治。
雖然都是State,但和美國的State相比,印度的Princely States具有更大的獨立性,類似于周朝的諸侯國,所以中國人將其翻譯成具有國的含義的“土邦”。印度獨立后,雖然將Princely State改成了Pradesh,但我們還是延續了之前的習慣,將其翻譯成邦。
1883年“印度帝國”
緬甸也曾是英國的殖民地,情況和印度也差不多,不過緬甸獨立后將緬族統治的State更改成了Province,少數民族地區仍然為State,所以緬甸的行政區是既有省、也有邦。
Province和Prefecture來自于羅馬帝國的行省制度。在羅馬帝國的擴張過程中,為了管理越來越大的領土,羅馬每征服一片土地,皇帝就會派一位總督代為管理,這片區域就被稱為Provincia(行省),是羅馬帝國除了意大利本土外最高級別的行政管理單位。
羅馬帝國行省
行省制度隨著羅馬帝國的擴張被帶入英國,演變成了現在的Province和Prefecture。Province表示受到國家最高權力統治的區域,Prefecture表示總督管理的區域,都譯為“省”。以加拿大為例。
加拿大和美國一樣,都曾是英國的殖民地,不過在最初的一段時間里,加拿大還不是加拿大,而是分成好幾塊互相獨立的殖民地,由英國王室分別派總督進行管理,也就是前面說的Province,和北美的其他殖民地并沒有什么區別。
1876年,北美十三個殖民地先后脫離英國統治,成為獨立的State,并聯合起來成立了美國,而加拿大的殖民地并不愿意獨立。到1867年,英國將加拿大(魁北克和安大略)、新斯科舍、新不倫瑞克三個Province合并建立加拿大自治領(Canada of Dominion)。此后,北美的其它Province和Territory(領地)也陸續加入加拿大。
1982年,加拿大正式獨立,按照傳統,我們將加拿大的一級行政區Province和Territory分別翻譯成“省”和“地區”,“省”的長官是總督,名義上代表英國王室,擁有更大的自主權,“地區”的長官是專員,代表加拿大政府,由聯邦政府直接管轄。
在Province之下是County,通常翻譯為“郡”或“縣”。在英文中,County這個詞的詞根count是歐洲中世紀的“伯爵”,County指的是一片包含了城鎮和鄉村的貴族封地,不算大也不算小,大體和中國的一個縣相當,翻譯成“郡”或“縣”是比較合適的,而要達到“國”的程度,基本也是公爵的封地才夠資格。
至于是翻譯時到底是選擇“郡”還是選擇“縣”,一般情況下看該國的政體,像英國、丹麥、挪威這樣的王國,會翻譯成“郡”,像美國、德國這樣的共和制國家,通常翻譯成“縣”。
再往后的City/Town/Village,通常被放在是同一級,按照人口規模進行劃分。而在中國歷史上,市鎮村也并沒有行政意義上的區別,只是存在商品經濟繁榮程度上的區別,市比鎮繁榮一點,鎮比村繁榮一點。
其實把這套英文中的行政體系講清楚,基本上就能搞明白大多數國家行政區名稱的翻譯問題了,美國是州-縣-市鎮,英國是郡-市鎮,印度是邦-縣-市/鄉。
還有一些國家為了統一管理,會在Province(省)或者County(郡縣)上面設一個Region(大區),例如法國。
在法蘭西王國時期,法王將全國劃分為若干個行省,后逐漸演變成了83個省。因為省份太多,不便于管理和集中資源,于是從1917年開始,一種合并幾個省組成大區的制度開始推行,并最終形成了現在的13個大區。
2016年前,法國本土共有22個大區
不過,法國的大區并不具備憲法意義上的自治權利,更多的是承擔公共領取的行政管理職能,類似于新中國初期的行政大區。一些非洲的法語國家,也沿用了法國的大區制度。
到這里,我們已經講了國外行政區劃中州、邦、區、省、地區、郡、縣、市鎮的區別和劃分,簡單總結一下:
“州”、“邦”常用于翻譯聯邦制國家的行政區劃;“省”常用于單一制國家;
“郡”常用于君主制國家;“縣”常用于非君主制國家;
“市鎮”通常是大多數國家最低一級的自治單位,在翻譯上沒有區別;
“區”和“地區”通常是行政管理上的功能區或是政黨選區、教區,不具有憲法意義上的自治權,就如中國憲法中并沒有地級市這一區劃一樣。
除了西方體系下的行政區劃,亞洲漢語文化圈的行政區劃也很特殊。
日本分為兩級行政區劃,1都(東京)、1道(北海道)、2府(大阪、京都)、43縣為一級行政區,下設的市、町、村為二級行政區。
韓國也分為兩級行政區劃。廣域自治團體為一級行政區,包括1個特別市(首爾)、1個特別自治市(世宗)、6個廣域市、8個道和1個特別自治道。基礎自治團體為二級行政區,包括73個自治市、86個郡和69個自治區。
韓國和日本都有使用漢語的傳統,兩國的行政區劃都有其對應的漢字,可以直接引用而不需要專門翻譯。
泰國的一級行政區為???????,翻譯為“府”,這可能收到近代南洋華人的翻譯影響。泰國的面積和四川省差不多大,但設有77個???????,且每個???????都以其首府的名稱命名,對于近代下南洋的華僑來說,泰國的???????和國內的府差不多,因此將其翻譯為“府”,行政長官翻譯為“府尹”。
此外,泰國是一個君主制國家,翻譯成“府”也更符合其政體,另一個相反的例子是,越南的一級行政區T?nh,翻譯為“省”,也暗合其社會主義共和國的政體。
最后再說一個很特殊的行政區劃:宗。不丹是世界上唯一一個以藏傳佛教為國教的國家,深受藏文化影響,行政區劃也采用西藏歷史上曾使用過的宗。
宗,來自于藏文“zdong”的音譯,本意為“堡壘、山寨”,實際上就是西藏地區歷史上那些封建貴族的城堡,通常建在居高臨下、地勢險要之地,比如布達拉宮。元朝以后,西藏地區逐漸形成了十三大宗,各宗設有一個宗本,管理本宗范圍內的土地和農奴,并由此形成了一套行政管理制度,可以近似得看作成歐洲中世紀的封建領主制。
江孜宗山古堡
到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后,西藏地方共有41個宗、37谿卡(莊園)。1959年,西藏進行民主化改革后,取消了宗谿制度,改為和內地一樣的專區-縣,實行人民民主專政。而不丹并沒有經歷過徹底的現代化改造,仍保留著封建和宗教色彩濃厚的宗谿制度。
文:大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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