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車位漏水勝訴;小區地下車位漏水應該找哪個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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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車位漏水勝訴;小區地下車位漏水應該找哪個部門

車位驗收時發現漏水,跟開發商交涉后多次維修仍無法正常使用,這讓孫先生夫婦非常鬧心。近日,梅縣區法院審結一起地下車位漏水引發的買賣合同糾紛案。

2019年底,孫先生夫婦與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合同,約定孫某夫婦以74880元購買位于某小區地下一層的一車位。合同簽訂后孫先生支付該款項并繳納印花稅、契稅。但在收樓時卻發現車位存在漏水情況,故未接收車位。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為此進行維修,但經多次維修后尚存在天花漏水、墻面滲水等問題。無奈之下,孫先生夫婦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決解除合同、返還購車位款和稅費、賠償相關損失。

梅縣法院審理后認為,涉案車位出現質量問題后,雖經多次維修,但一直未達到交付條件,雙方雖達成更換意向,但對賠償金額未達成一致意見,依照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孫某夫婦享有解除合同的權利,并有權要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退還購車位款及賠償損失。某房地產開發公司逾期交付車位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最終,法院判決支持孫某夫婦全部訴訟請求。

【南方記者】黃韜煒

【通訊員】宋宇婷

【作者】 黃韜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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