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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強高考、中考期間噪聲污染
監督管理的通告
2024年高考、中考臨近,為了給廣大考生提供一個安靜的學習、休息和考試環境,防止和減少噪聲擾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現就高、中考期間噪聲污染監督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在5月28日至6月17日期間,全市范圍內可能產生噪聲污染的單位和個人,按國家有關環境噪聲標準對各類噪聲源進行嚴格控制,合理調整作業時間,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噪聲污染。
1. 除搶險、救災外,城區范圍內禁止在夜間(22:00至次日6:00)和中午(12:00至14:00)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渣土運輸、建筑拆除等作業。
2. 城區范圍內禁止午間(12:00至14:00)和夜間(22:00至次日6:00)進行五金加工等產生噪聲污染的作業。
3. 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進行廣告宣傳。
4. 餐飲業及營業性文化所要采取有效措施,使其邊界噪聲符合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
5. 廣場娛樂、健身活動及家庭室內娛樂活動,應當控制音量,防止噪聲擾民。
6. 嚴格管控機動車在禁鳴區域和禁鳴路段鳴喇叭。
7. 工業企業廠界噪聲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
二、6月6日至8日和6月13日至16日,從20:00開始,城區范圍內禁止建筑施工、渣土運輸、建筑拆除等影響考生學習、休息的生產作業。
三、高考 (6月7日—9日)、中考 (6月14日—17日)考試期間,在考場周圍500米范圍內實行強制性監控,禁止產生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渣土運輸、建筑拆除等施工作業,禁止產生噪聲污染的商業、娛樂活動,保證考場不受噪聲干擾。
四、生態環境、公安、住建、城管及屬地政府應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噪聲監督管理,各司其職、緊密配合,制定落實相應的工作措施。公布舉報電話(市政務服務便民熱線12345、市公安局110),及時受理群眾舉報,對違反本通告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從嚴查處。
特此通告
銅陵市生態環境局
銅陵市公安局
銅陵市教育和體育局
銅陵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銅陵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27日
文字:孫照柱
原標題:《最新通告!事關中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