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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積極組織調解
承辦法官積極進行調解
5月28日上午,德安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十余名小區業主旁聽了庭審。
案情回顧
原告德安某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自2014年8月6日,經德安縣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批準成立后,對德安縣某住宅小區進行物業管理服務,原告聘請了多名保安、清潔人以及其他維修對小區進行管理,為業主服務,并按規定對業主收取相應的服務費用。
被告于2014年12月29日,取得德安縣某小區住宅的商品房的居住權,入住后僅交納部分物業費。此后就一直拖欠原告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原告曾多次進行催討,被告以各種理由拖著不交。截止2019年8月止,共欠原告物業管理服務費貳仟零伍拾貳元整,原告多次催繳未果,故起訴至德縣人民法院,請求判決被告付原告物業管理服務貳仟零伍拾貳元整,以保護原告的正當權益不受侵犯。而被告稱其入住3年正常交納物業費,近2年以小區消防通道堵塞,物業服務水平下降為由拒交物業費。
據悉,該小區物業公司已起訴了數十名業主,為了更好的化解矛盾糾紛,該院堅持民生案件無小事,予以高度重視。該院啟動多元化解模式應對此類群體性訴訟案件,積極組織住建局、雙方當事人進行訴前調解。開庭前期承辦法官也多次到該住宅小區查看,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物業服務合同糾紛,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推進物業公司服務管理與小區業主互通共融。
在審理中,承辦法官充分聽取了雙方意見,并當庭耐心向雙方當事人做好法律釋明,幫助大家理解庭審進程和相關規定。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又積極組織調解,因雙方分歧較大,法官決定給予雙方一段時間協商,如無法達成合意將另行宣判。
來源:九江法院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