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多錢;房產證錢交給誰
老家農村開始陸續有工作人員下來,登記發放房產證了。

農民最直接發反應就是,這不和城市買的房子一樣了嗎?絕大部份人都是這么認為的,我也是這么想得。其實有的省市早幾條開始這樣斤,我們這里得農村還是比較遲的。這應該都是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的具體表現吧!
上個月村里和縣政府就在農村搞土地確權,排查違規建筑,具體到農村修建房屋方面,我們這里是13年以前做的房子,不追究是否違法占道建房,但是13年以后的修建的房子,主要巡查兩方面的違規行為,一是是否修建在公路兩旁,其次是是否存在兩套自建房。前者和后者都要將房子推掉。不過前者是推掉新修建的樓房,后者是舊房子需要推掉,當然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都會有一些人性化的變通,一般留房子的都需要罰款。而且有兩套房子必須要推掉一套,一般都是老房子。
我覺得比較有意思的是,前兩年國家都有補貼,危房和老房子拆遷掉都是有補助的,所以我們這里的大部分村民在將房子修建到公路旁邊之后,很多修建在大堤下的老房子,就是那種破爛的紅磚平房都沒有推掉,現在都非常后悔。不僅沒有一分錢的補貼,而且還要倒貼5千塊。
具體情況是這樣的,有兩套自建房的,老房子必須要推掉,自己請挖掘機不用交錢,如果是政府出面推掉房子,必須要交5000塊錢。
所以現在有不少農民就想辦法將老房和新房的戶主分開,比如農村父母將自己和孩子的戶口分開,這樣就不會推房子,也不會交罰款了,但是這里有一個不好區分的誤區,如果父母和孩子沒有分家,本子上是一個戶頭,那么兩套房子寫誰的名字都沒用,有句話叫做,比如我大伯和我奶奶沒有分家,所以老房子寫奶奶名字都不行。照樣要推掉或者交5000塊錢的罰款。
最后還有一種情況比較特殊,就是有一些農民10幾年前就出門離開戶籍地,而戶口還在老家,但是又在其他地方修建或者買了房子,那么這種情況如何處理就比較復雜了。
不過還是要說運氣比較好,今年正好是人口普查,每隔10年一次的機會,可以處理戶口問題,將戶籍轉到現在居住的地方!
朋友們你們怎么看待這種現象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