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龍房產;鑫龍房地產開發項目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記者 姜飛 文/圖
多年前,來自安徽的游女士在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縣恒基山海黎巷一期購買了一套面積約70平方米的房子。2018年2月,應開發商要求支付全款后對房屋進行裝修,并置辦了家具家電。今年初,游女士接到自稱開發商法務人員電話,稱房屋被法院查封拍賣了,法院通知:“騰退房屋”,要求其協助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至此,游女士才知道,其支付購房款之前房子就已被法院查封,而開發商隱瞞了前述事實。11月12日,涉事的海南昌江鑫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回應記者稱,購房人已將其告上法院,等法院處理。
昌江縣恒基·山海黎巷小區外景。記者姜飛攝
消費者:全款購房裝修入住后接到了“騰房”通知
2016年10月,來自安徽的游女士到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縣旅游時,看中并認購了一套由海南昌江鑫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恒基山海黎巷項目1號樓一套面積約70平方米的房子,當時每平方米單價為3900多元,總房價276000元。同年10月27日,雙方簽訂了《商品房認購協議書》,游女士當天向開發商交了3000元“看房費”,作為購房“定金”。
“期間因原總包施工單位存在施工拖延及房子質量問題遲遲未能交房?!庇闻糠Q,一直到2018年2月,他們接到開發商通知要求支付房屋全款。2018年2月8日,游女士通過銀行轉賬匯款,向海南昌江鑫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匯去全部房款后,對房屋進行裝修的同時,多次催促開發商為其辦理房屋買賣合同及房產證,但發現開發商以各種理由推諉。
“今年年初,有自稱開發商的法務人員,打電話通知我們騰房。我才知道,早在2017年6月,我們認購的房子已被法院查封?!庇闻空f,開發商明知房子被法院查封半年之后,還要求其交完房子全款,這種行為實在太坑人了,現在,不僅裝修費用打了水漂,房子也沒有了。
據游女士反映,發現問題后,他們與開發商有過溝通,要求置換小區沒有售完的房屋。不過,當時小區內已經沒有同等面積同戶型房屋。“如果我們要換一套面積大于70平方米的戶型,開發商要求按目前市場價交相應差價;如果換小于70平方米的戶型,開發商則按當年購房時的價格退款,完全雙重標準?!庇闻糠Q,更可氣的是,開發商不僅不退款,也一直不給他們一個說法。無奈之下,他們只好通過司法途徑維權。
購房人的付款記錄。受訪人供圖
住建部門:已督促開發商與購房人溝通 建議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糾紛
據了解,今年6月21日,昌江黎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開回復游女士反映的上述問題稱,山海黎巷一期小區1棟房客游女士,確于2016年10月認購并繳納購房定金,并于2018年2月全額繳納房款。期間,因原總包施工單位海南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施工拖延及重大質量問題,故海南昌江鑫龍房地產開發公司作為原告,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與施工單位解除了施工合同。
訴訟過程中,海南獻×建筑公司通過訴前保全形式,向法院申請查封海南昌江鑫龍房地產開發公司資產,于2017年6月將游女士所購房屋進行了查封,造成開發商無法完成網簽合同及備案登記。期間,游女士曾協助開發商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目前,涉案房屋被法院查封并已拍賣,且已將涉案房屋裁定到競買人名下。
昌江黎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稱,已督促開發商主動與購房人溝通,協商解決退房相關事宜,同時,也建議購房者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糾紛。
開發商海南昌江鑫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曾因“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網站截屏
涉事開發商回應:購房人已將公司告上法院 等法院處理
11月12日,海南昌江鑫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劉先生就游女士的購房遭遇回應記者稱,購房人已將其告上法院,后續等法院處理。
公開信息顯示,海南昌江鑫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目前屬于存續(在營、開業、在冊)狀態,曾因“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6個多月。公司由企業法人股東海南恒基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占股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