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房產稅,房產稅12%是年稅率
近日,關于“南寧開征房產稅,最高征收12%”的消息瘋傳開來,緊接著北海市也發布了修改有關稅收的公告,里面也提到了房產稅的征收標準。

這些消息一出,立即讓很多人神經緊繃,前段時間還在爭論,怎么突然就開始征收了?而且,當下樓市低迷,再征收房產稅,豈不是雪上加霜。
其實,很多人產生了誤解,房產稅和房地產稅,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卻是兩種完全不一樣的稅種。只是很多自媒體不嚴謹,把房地產稅寫成房產稅,讓很多人混淆了概念。
今年3月,前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呼吁應盡快開展房地產稅試點,引發了一場關于房地產稅征收的討論。注意看,這里說的就是房地產稅,而不是房產稅。
按照釋義,房產稅是按房屋的租賃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而房地產稅是指以房產價值的一個百分比作為應繳稅額的一種財產稅。
具體來看廣西北海市發布的房產稅修改公告:
1、個人應稅房產是住房的,按租金收入的4%征收房產稅
2、個人應稅房產是商鋪或者其它用途的,按12%征收房產稅。
也就是說房產稅有兩個征收比例,比如你有一套住房出租,月租3000元,那每月要繳納120元的稅款。如果是一間商鋪,也是3000元月租,那每月就要繳納360元的稅款。
按照這個定義,房產稅應該不算是財產稅,而是屬于個人所得稅,因為租金收入也算是個人的收入。不過,在國家財政收入中,房產稅被劃入土地和房地產相關稅收中。
說實話,征收房產稅合情合理,普通上班族加班加點獲得的那點工資,都要交個人所得稅。那些不用上班,靠著收租為生的房東更應該交稅。
即便是只有多余的一套房子出租,那也說明比普通人條件好,征收一點房產稅也是應該的。
很多人對房產稅不熟悉,主要有幾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房產稅對個人住房不征收,也就是說你自己住的房子,不需要繳納。
第二,很多房子的性質認定不明。
北海市發布的通知里寫道:對于個人租賃應稅房產,未能提供有關憑證資料,無法準確核算成本和費用的,按相關規定征收或免征相關稅費。
什么意思呢?翻譯過來就是自家建的房子不知道成本,也沒有房產證,無法認定房屋的性質,可以免征稅費。也就是說除了商品房,小產權房等其它房屋的房產稅可征收,也可不征收。
第三,長期以來,各地其實對個人住房出租免征了房產稅。所以,即便是商品房出租,如果你沒有主動納稅,也不會強制你來交。
實際上,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就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房產稅一直有在征收。
財政部發布的收支情況顯示,2020年-2022年,房產稅收入分別為2842億元、3278億元、3590億元,分別同比增長-4.9%、15.3%、9.5%。
今年1-4月,房產稅收入為1529億元,同比大漲20.5%,增幅在所有稅種中排第二。
如今,土地財政難以為繼,各地財政壓力都很大,如何才能“創收”呢?
有些地方采取了合并部門,精簡編制的方法,有些地方是公開討債。這些方法有效,但對提高財政收入的幫助不會很大。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提高稅收收入才是王道。首先,加大對偷漏稅行為的打擊。這兩年,大量的明星和網紅被查處,補交了稅款,并罰款。光是一個薇婭,就追繳加罰款13億。
另外,金稅四期要來了,功能非常強大,過去不少企業還能通過一些方法來偷逃稅,今年就很難了。這意味著過去漏交的稅,都要補上了。
其次,過去事實上免征的稅,要重新開征了,房產稅就是其中之一。南寧、北海、天津都出現了繳納房產稅的文件,這可能就是一個信號,房地產稅征收遙遙無期,房產稅就要重啟征收了。
說到這里,有人可能會產生擔憂,如果開始規范征收房產稅,那房東不會把成本轉移到租戶身上嗎?
對于個人住房出租的,完全有可能。但私下的操作空間也不小,前面提到小產權房這些產權不明晰的房子,可以免征房產稅,所以,有可能不會征收。
即便是商品房,如果租戶不需要開發票,房東完全可以說是給親戚在住,并沒有出租,以此來規避房產稅。
對于商鋪出租的,現在想轉移到租戶就更難了。因為現在是商鋪并不好出租,寫字樓的空置率也非常高,南寧的甲級寫字樓空置率接近42%。現在降價求租都難,更何況是將房產稅轉移給租戶。
如果未來房地產稅也來了,加上房產稅,擁有多套房,或者是商鋪等房屋資產的,持有成本就會大幅提高。其實,曹德旺早就說過,擁有多套房的盡早賣掉,未來會有各種稅費,持有成本很高。
不過,能夠擁有這么多房屋資產的人,都屬于富裕階層,重新規范房產稅的征收,也沒什么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