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加未成年子女名字—房產證加未成年子女名字要交稅嗎

王先生和他的老婆花了350萬在武侯區買了一個套四,但在過戶時兩人犯了難,糾結要不要把自家未成年孩子的名字加在房產證上?
老婆認為必須加:可以給孩子一個基本的保障,反正房子將來都是要留給孩子的,而且還可以作為孩子的婚前財產;老公認為不能加,孩子長大以后肯定不愿和我們住一塊兒,將來結婚了要再買婚房,就失去了首房首貸的優惠。
那么,房產證到底要不要加未成年子女的名字呢?
家家都有一本理財經。很多父母在買房子時,都會像王先生和他老婆一樣,考慮要不要把未成年子女的名字也一起寫進房產證里。今天,殼殼妹兒就來和要準備買房的父母們聊一聊,房產證加未成年子女名字的優缺點。
到底要不要加名字,看完這篇再做決定!
如果房產證上沒有加未成年子女的名字,那么孩子成年后購買首套房時,可以首付最低三成,并享受比較優惠的房貸利率。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孩子的名字,婚后如果想要自己再購買一套喜歡的房子,因為名下已經有一套房,再次購買就屬于二套房,契稅比首套房高,首付款比例和銀行貸款利率要上浮,相當于變相給孩子增加了買房壓力。
房產證上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名字,那么父母就不能隨意買賣、抵押這套房子。因為依民法典規定,監護人出售被監護人名下房屋的前提必須是保證被監護人的利益。(感興趣的可查看→買房如果遇到非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房東,該怎么辦?)房子加了未成年子女的名字,如果想要賣房,就必須等到孩子成年,或者提供證明表示賣房是為了子女的利益,比如為了孩子治病、教育花費等,中間的手續相當復雜。
如果房產證上加了未成年子女的名字,孩子結婚以后,假如自己的子女不幸意外身故,在無任何協議和遺囑的情況下,配偶和父母同樣作為第一順位的繼承人,也享有婚前財產的繼承權。(法定繼承順序: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這意味著,孩子和父母的共有的那套房,孩子名下的那部分也將作為遺產被分割和繼承。如果孩子的配偶不孝順,簡直就是沒了孩子還得被分房子,相當令人心酸。
如果房產證上沒有加未成年的名字,將來想要把房子過戶給孩子,可以選擇贈與、買賣和繼承,但無論是哪一種,將來過戶或出售都要繳納一定的費用。如果加上孩子的名字,可以省下部分的過戶費用。
如果房產證上加了未成年子女的名字,孩子成年以后結婚,這套房子將來就是作為他(她)的婚前財產。假如子女不幸婚姻失敗要離婚,婚前財產離婚后也不會被分割。
假如父母做生意不幸失敗破產了,孩子名下的那部分房產也不會被收走抵債,這樣也能給孩子一點生活保障,不至于讓孩子居無定所。
綜上,殼殼妹兒認為父母買房時還是不加上未成年子女名字比較好。就算加上名字,以后其余部分也是要過戶的,實際也省不下多少過戶費用,畢竟房屋不全是他的,而且首房首貸的優惠不香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