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指的是什么稅、房產稅指的是什么稅率

首頁 > 房產 > 政策宏觀 > 正文

房產稅指的是什么稅、房產稅指的是什么稅率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現行的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后開征的,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從1986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2010年7月22日,在財政部舉行的地方稅改革研討會上,相關人士表示,房產稅試點將于2012年開始推行。但鑒于全國推行難度較大,試點將從個別城市開始。

2011年1月,重慶首筆個人住房房產稅在當地申報入庫,其稅款為6154.83元。

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稅部門為開征存量房房產稅做準備。

2013年7月,房產稅改革擴圍有可能下半年落成,杭州也許成為第三個征收房產稅的城市。

【稅收特點】

1.房產稅屬于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其征稅對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圍限于城鎮的經營性房屋;

3.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征稅辦法,對于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征收,對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價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應將其確定為出租行為從租計征,而應按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為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明確規定,產權出典的房產,由承典人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稅率為1.2%。

備案號:贛ICP備2022005379號
華網(http://www.fshsdq.com.cn) 版權所有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

QQ:51985809郵箱:519858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