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強制過戶;房產強制過戶屬于買賣嗎
極目新聞記者 趙貝
通訊員 黃志佳
老人拆遷分得兩套還建房,生前明確兩子女一人一套。不料妹妹把自己的房子賣了,卻又在老人去世后把另一套房子也登記在自己名下,進而引發糾紛。近日,湖北省建始縣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強制執行,將已登記的房屋過戶給姐姐。
案情顯示,大吳、小吳是同胞姐妹,均是老吳的女兒。1993年左右,小吳分得單位福利房一套。該房后擴建至約80平方米,無產權證。
2004年10月23日,老吳用1萬元購買該房。2010年,該房屋所在某小區進行棚戶區改造,《房屋調查情況表》《房屋整幢平面圖》上登記該房屋的產權人為老吳。
2013年8月,小吳夫婦(2014年已離婚)與建始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簽訂《棚戶區改造補償安置協議》,確定小吳夫婦位于棚戶區改造范圍內的土地及房屋還建為另一商品房開發小區的X-X903等兩套房屋。
2013年9月29日,老吳與大吳夫婦、小吳協商,還建的兩套房屋,老吳、小吳各得一套。同時約定,老吳的一套房,取得產權的同時過戶給大吳夫婦。
還建房建成后,X-X903號房屋由老吳夫婦、大吳夫婦居住,小吳將另外一套房屋出售。2022年8月,小吳與其前夫將X-X903號房屋登記到自己名下。
2017年,老吳去世;2023年1月,老吳的妻子去世。
2023年3月1日,大吳夫婦起訴要求小吳及其前夫將X-X903號房屋變更登記到大吳夫婦名下。建始縣人民法院5月11日判決支持其訴訟請求。小吳及其前夫上訴后,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執行通知書
辦案法官介紹,小吳及其前夫未主動履行義務,大吳夫婦申請強制執行。建始縣人民法院通知小吳及其前夫自動履行義務,其仍然未履行,建始縣人民法院遂依照相關規定裁定強制過戶,并通知建始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協助執行。
建始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收到通知后,已于近日按規定將X-X903號房屋過戶登記到大吳夫婦名下,了卻了逝者老吳近二十年前購房置產、妥善安頓子女的心愿。
(圖片由建始縣人民法院提供)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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