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代辦房產證—開發商代辦房產證怎么查詢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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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代辦房產證—開發商代辦房產證怎么查詢進度

來源|都市現場原創發布

未經允許 不得轉載

江西九江有多位購房者

給《都市現場》欄目打來電話

稱他們在“匯金中心”樓盤購買公寓

明明向營銷總監交了房產證代辦費、契稅等費用

開發商卻不認賬

說營銷總監卷款跑路了

損失應當由購房者自行承擔

這樣的解決方案

合理嗎?

開發商代辦房產證—開發商代辦房產證怎么查詢進度

朱先生告訴都市現場記者,事情發生在今年5月初,他全款購買了一套公寓。在朱先生交付全部的房款以及前期物業費之后,置業顧問讓他去樓盤營銷總監的辦公室,說是還有其他的費用要交。

購房者 朱先生:營銷總監陳旭峰讓我交契稅、維修基金還有費,一共1萬4左右。然后他拿出手機(出示一個二維碼),一邊操作電腦,一邊把我這個錢收去了。

交了錢之后,樓盤的營銷總監給朱先生一張打印的收據,標明了各種款項的明細,上面加蓋了開發公司營銷部的章。營銷總監還告訴朱先生,5月20號之后就可以來售樓部拿房產證??墒堑鹊?月21號,朱先生來到售樓部之后,卻被告知他后面交的1萬3千多元不作數了。

購房者 朱先生:(售樓部工作人員)他說,我交給陳旭峰的錢沒有入他們公司的賬戶,現在拒絕給我提供房產證。

售樓部工作人員說,他們查詢到朱先生的錢是通過微信轉賬給了營銷總監的個人賬戶,而這位營銷總監在5月中旬的時候已經離職了。在請示過開發商領導后,他們表示朱先生想辦理房產證需要再重新交錢。

記者了解到,除了朱先生,九江“匯金中心”樓盤還有多位購房者同樣把錢直接轉給了這位前營銷總監。

購房者 張女士:我是今年的2月底,2月24號交的錢,一共交了1萬4。據我現在了解的情況,我們這個公寓樓里面,是有十幾戶跟我相同經歷的。

張女士表示,他們之所以會轉錢過去,是因為當時要密集交好幾筆款項,沒有給大家太多的思考時間。

購房者 張女士:物業費啊,各種各樣的費用,有好幾筆款項他們都是提供二維碼,給我們交這個費用。我交的費用多了,也不知道哪個(二維碼)是公(司)的,哪個是私(人)的,我們是沒法區分的。我們認為有公章了,那就是對公而不是對私。

事后,這些購房者曾多次電話聯系之前的那位營銷總監,不過對方一直沒有接聽電話。

于是,記者和這些購房者又來到了位于九江市長虹西大道的“匯金中心”售樓部。開發商的營銷臨時負責人張先生接待了記者一行人,他表示,開發商同樣是原營銷總監的受害人。

九江“匯金中心”營銷臨時負責人 張先生:(他)還不上以后,我們覺得,一共是有十幾個人,金額也有那么大,我們才去報案了。

這些購房者認為,開發商對員工以及印章的管理存在問題,因此需要對購房者的損失承擔一定的責任。對此,開發商又是如何回應的呢?

九江“匯金中心”營銷臨時負責人 張先生:因為回答你這個問題,就需要有權力的人來回答你,我這個崗位上的人就很難正面回答你這個問題。

這名張姓負責人在請示開發商公司領導后,表示不方便就此事進行回應。隨后,記者又將情況反映到了九江市住建局。該局工作人員表示,經核實,收據上所蓋的開發公司營銷部的章并非正式公章,法律效力有待商榷。但是針對此事,住建部門已經介入調查,后續會將結果反饋給記者。

對此,律師游翠華認為,因為開發商對營銷總監的行為以及所屬印章的管理存在問題,導致購房者在支付相關款項時產生了認知偏差,應當為購房者的損失擔責。

律師 游翠華:本次收款的主體是開發公司的營銷總監,而且收款的地點是在開發公司的營銷部之內,這個時候,購房者是有理由相信,這個營銷總監具有這種(代表公司)收款的能力,這個也就是我們法律上所稱的表見代理。本案符合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而對于這種收款行為(造成的損失),它就應當由開發商進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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