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的分類—房產的分類不包括

首頁 > 房產 > 商業旅游 > 正文

房產的分類—房產的分類不包括

(1)民用建筑:民用建筑根據建筑物的使用權功能,分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居住建筑是供人們生活起居用的建筑物,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別墅、宿舍等。公共建筑是人們進行政治文化活動、行政辦公,以及其他商業、生活服務等公共事業所需要的建筑物,包括行政辦公樓、文教衛生建筑、商業建筑、交通建筑和風景園林建筑等。

房產的分類—房產的分類不包括

(2)工業建筑:根據建筑層數不同,工業建筑可以分為單層廠房、多層廠房和層次混合廠房;根據用途不同,工業建筑分為生產廠房、生產輔助廠房、活力用廠房、倉儲建筑、運輸用建筑和其他建筑;根據建筑跨度不同,工業建筑分為單跨廠房、多跨廠房和縱橫跨廠房;根據跨度尺寸不同,工業建筑分為小跨度廠房和大跨度廠房,小跨度廠房指跨度小于或等于12m的單層工業廠房,以砌體結構為主。大跨度廠房是指跨度在15m以上的單層工業廠房,其中跨度為15~30m的廠房以鋼筋混凝土結構為主,跨度在36m以上的廠房以鋼結構為主;根據生產狀況不同,工業建筑分為冷加工車間、熱加工車間、潔凈車間、恒溫恒濕車間和其他特種狀況的車間。

(3)農業建筑:農業建筑指為農業生產或加工服務的建筑,包括農用倉庫、灌溉機房,飼養房等。

(1)低層建筑:1~3層,多為住宅、別墅、幼兒園、中小學校、小型辦公樓、輕工業廠房等。

(2)多層建筑:4~6層,多為一般住宅、寫字樓等。

(3)中高層建筑:7~9層,多為居民住宅樓、普通辦公樓等。

(4)高層建筑:10層以上,多為多功能的大廈(商住、寫字樓等多功能大廈)。

(5)超高層建筑:房屋檐高超過100m的建筑。

(1)鋼結構:鋼結構建筑物指其承重構件用鋼材制作,如梁、柱、房架等。

特點:建造成本較高,多用于高層公共建筑和跨度大的工業建筑,如體育館、影劇院、跨度大的工業廠房等。

(2)鋼筋混凝土結構:承重構件如梁、板、柱、墻(剪力墻)、屋架等,是由鋼筋和混凝土兩大材料構成。其維護構件如外墻、隔墻等,是由輕質磚或其他氣體做成。

特點:結構適應性強、抗震性能好,耐用年限較長。

(3)磚混結構:這類建筑物的豎向承重構件采用磚墻或磚柱,水平承重構件采用鋼筋混凝土樓板、屋頂板,其中也包括少量的屋頂采用木屋架。

特點:建造層數一般在6層以下,造價較低,但抗震性能較差,開間和進深的尺寸及層高都受到一定的限制。所以,這類建筑物正逐步被鋼筋混凝土結構的建筑物所替代。

(4)磚木結構:承重的主要結構是用磚、木材建造的。其中,豎向承重構件的墻體和柱采用磚砌,水平承重構件的樓板、屋架采用木材。

特點:層數交底,一般在3層以下。1949年以前建造的城鎮居民住宅,20實際50至60年代建造的民用房屋和簡易房屋,大多為這種結構。

(5)其他結構:凡不屬于上述結構的建筑物都歸此類,如竹結構、石結構、磚拱結構、窯洞、木板房、土草房等。

(1)墻承重結構:該類建筑用墻體來承受由屋頂、樓板傳來的荷載,如磚混結構的住宅、辦公樓、宿舍。

(2)排架結構:采用柱和屋架構成的排架作為其承重骨架,外墻起圍護作用,如單層廠房。

(3)筒體結構:筒體結構有框架內單筒結構、單筒外移式框架外單筒結構、框架外單筒結構、筒中筒結構及成組筒結構。

一般由內外筒構成,側向剛度很大;筒體可以為剪力墻,也可以采用密柱框架;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采用數量不同的筒,但位置一定要均衡對稱;筒之間應有良好的連接,保證其共同工作,保證剛度;角部受力較大,不能滿足簡單的類似懸臂梁的計算分析,應力不保持直線形分布狀態——剪力滯后效應。

(4)框架結構:它是以柱、梁、板組成的空間結構體系作為骨架的建筑。

(5)剪力墻結構:剪力墻結構的樓板與墻體均為現澆或預制鋼筋混凝土結構,常用于高層住宅樓和公寓建筑。

(6)框架-剪力墻結構:它是在框架結構中設置部分剪力墻,使框架和剪力墻結構起來,共同抵抗水平荷載的空間結構(圖1-18)。

(7)大跨度空間結構:該類建筑通常中間沒有柱子,通過網架等空間結構把荷重傳到建筑四周的墻、柱上去,如游泳館、體育館、大劇場等(圖1-19)。

(1)現澆、現砌式建筑:這種建筑物的主要承重構件均是在施工現場澆筑和砌筑而成。

(2)預制、裝配式建筑:這種建筑物的主要承重構件均是在加工廠制成預制構件,在施工現場進行裝配而成。

(3)部分現澆先砌、部分裝配式建筑:這種建筑物的一部分構件(如墻體)是在施工現場澆筑或砌筑而成,而一部分構件(如樓板、樓梯)是采用在加工廠制成的預制構件。

分為一、二、三、四級,其中一級耐火性能最好。建筑材料分為非燃燒材料、難燃燒材料和燃燒材料。

七、按建筑物耐久年限分類

(1)一級:耐久年限為100年以上,適用于具有歷史性、紀念性、代表性的重要建筑物。

(2)二級:耐久年限為50年以上,適用于重要的公共建筑物。

(3)三級:耐久年限為40~50年,適用于比較重要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

(4)四級:耐久年限為15~40年,適用于普通的建筑物。

(5)五級:耐久年限為15年以下,適用于簡易建筑和使用年限在15年以下的臨時建筑(圖1-21)。

(1)完好房屋:10~8成新。

(2)基本完好房屋:7~6成新。

(3)一般損壞房屋:5~4成新。

(4)嚴重損壞房屋:3成以下。

(5)危房。

備案號:贛ICP備2022005379號
華網(http://www.fshsdq.com.cn) 版權所有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

QQ:51985809郵箱:519858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