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虐死幼女獲刑 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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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虐死幼女獲刑 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母親虐死幼女獲刑 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因為女兒屢教不聽,抑郁母親氣急之下多次用衣架打女兒,甚至用繩捆綁雙手等方式對女兒進行虐待,最終導致女兒不幸死亡。記者昨日從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檢察院獲悉,涉案母親因犯虐待罪被增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法院認為,袁某在案發時雖然患有“應激相關障礙”,但其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袁某無視國家法律,多次以打罵、捆綁等方式長時間地虐待其年幼的女兒,并致其女兒死亡,其行為已經構成虐待罪。為此,判處袁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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