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網絡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暫行)》明確要求,從事網絡訂餐服務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在食品包裝上加貼封簽,標示食品加工制作時間和消費時限,并提醒消費者盡快食用,避免長時間存放。“這一規定是合理的,應當嚴格執行”,張立文指出,“去飯店吃飯的話,從常理上講,普遍認為飯菜是新做出來的。但訂外賣缺乏監督環節,商家應標明飯菜是什么時間做的、在多長時間內可以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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