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胡某起訴與陳某離婚。經法官了解,胡某只收到2萬元彩禮,其余6萬多元均被分給十幾位媒人。

按規定,雙方結婚且共同生活后,彩禮無需返還。且媒人介紹費不能在離婚案件中處理。最終,在法官的協調下,雙方自愿離婚,且無其他糾紛。陳某的8萬余元也在閃婚閃離中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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