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懷疑孩子是在輸血過程中染病的,因為他們都未攜帶艾滋病毒。于是,他們將張家界市人民醫院和張家界市中心血站等告上法庭,索賠115萬余元。

根據張家界市中心血站出示的調查報告顯示,獻血者的血液均合格。此外,張家界市人民醫院提供了小寶的血液檢測報告,顯示小寶超過3個月沒有感染艾滋病。雙方都排除了小寶因輸血感染病毒的可能性,認為自己沒有責任。

但小寶父母對他們的調查過程表示質疑。律師表示,目前,因缺乏證據,尚不確定何時第二次開庭,法院很可能駁回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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