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刺死食客 被告人辯稱自衛法院不采納

京華時報訊(記者 王曉飛)客人結賬與大排檔老板發生爭執,雙方大打出手后,大排檔老板王武、王軍兩兄弟將一客人打死。近日,三中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大排檔老板王武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判處王軍有期徒刑5年。

據了解,31歲的王武和30歲的王軍系兄弟關系。

據檢方指控,事發2015年5月21日凌晨2時許,當天,劉威和朋友在朝陽區小武基王村路“大連海鮮餃子城”門前大排檔吃飯、飲酒。后因結賬問題劉威與老板王軍發生爭執,進而與王軍、王武兩兄弟發生互毆。

其間,王武、王軍先后持椅子、鐵釬對劉威進行追打,王武持鐵釬子扎刺劉威背部,致其受傷,后劉威經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在互毆過程中,王軍與另一名客人也受了傷。

案發后,王武、王軍先后被警方抓獲。

檢方認為,王武、王軍兄弟的行為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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