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2016年3月12日至3月16日李華等人利用短短5天時間合計銷售約1.49噸,銷售金額約2.4萬元。案發時,公安機關現場查獲雞、鴨副食品原料0.92012噸及已加工未銷售雞、鴨副食品0.3405噸。

8月2日,江蘇省泰興市人民檢察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被告人李華等4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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