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光明稱兩人都知曉貓頭鷹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算是知法犯法。在完成案件偵查后,江北派出所將案件移交司法機關。法院認為,二人在歸案后主動供述案情,認罪、悔罪態度較好,故從輕判處。

野生保護動物的稀少更需要大家的共同維護。同時也呼吁社會各界人士,要知法守法,不要知法犯法,法律不會放過任何一個違法的行為,也絕不姑息任何一個違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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