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媒:加入韓國國籍門檻提高 財力要求翻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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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媒:加入韓國國籍門檻提高 財力要求翻番

中新網11月11日電 據韓媒報道,韓國法務部11日公布了部分修訂《國籍法施行規則》的法令。根據修訂后的《國籍法施行規則》,2016年3月1日起外國人加入韓國國籍的條件將收緊。

此前,申請“普通入籍”的外國人需要提交的財產證明材料包括,本人或一起生活的親屬名下的3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6.6萬元)以上的銀行存款證明或房產證明等。但今后這一財力標準將上調到6000萬韓元以上。

韓國法務部方面解釋說,現行標準是1998年制定的,時過境遷,有必要考慮物價上漲等因素修改該標準。

不過,即使存款余額和房產價值未達標,只要申請人能證明其年收入超過韓國人均國民總收入(GNI),有能力在韓穩定生活,同樣可以滿足入籍的財力標準。去年韓國人均GNI為2968萬韓元。

另外,有關結婚移民等“簡化入籍”申請人或擁有旅外同胞簽證(F-4)的申請人的規定仍與之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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