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出臺新醫療救助辦法 最高救助標準提高至3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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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出臺新醫療救助辦法 最高救助標準提高至35萬

中新社廣州1月19日電 (蔡敏婕 印銳)廣州市民政局巡視員易利華19日稱,今年將完善社會救助政策,出臺實施新的《廣州市醫療救助辦法》,將年度最高救助標準提高至35萬元(人民幣,下同),并將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醫療救助范圍。在外來務工人員原來慈善醫療救助3萬元的基礎上,其年度最高救助限額可達8萬元。

廣州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處長李志雄稱,廣州目前享受醫療求助的困難群體有14萬人,其中包括重度殘疾人,低保、低收入和職業病病人等。

新《辦法》還擴大了醫療救助覆蓋面,將優撫對象、三四級精神智力殘疾人等納入困難民眾救助范圍。

從2009年開始,廣州在內地率先開展因病致貧醫療救助、慈善醫療救助,2012年出臺《廣州市醫療救助辦法》,建立了包括資助參保、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等在內的覆蓋全體居民的醫療救助體系,實現了困難民眾住院醫療費用直接減免。從2009年至2015年底,全市共實施醫療救助234萬人次,支出救助金額約10.02億元。

易利華稱,廣州已連續5年提高社會救助標準,2015年城鎮和農村低保標準統一提高到650元,今年將提高到720元以上。同時,將會探索實施支出型貧困救助,制定救助指數,有針對性地建立幫扶機制。

據介紹,廣州還將通過設立因病致貧居民預受理制度,縮短審批時間;建立醫療救助預備金制度,方便居民零星報銷,簡化報銷手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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