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這些乞丐分別來自不同國家,均不是阿聯酋公民。迪拜市區也開始出現越來越多的“專業乞丐”,此次遭逮捕的59名外籍人士,均是持商業或旅游簽證入境阿聯酋,利用停留簽證規定的3個月時間進行乞討。 據官方統計指出,這些乞丐每個月可以乞討到迪拉姆(AED)27萬元(約相當于新臺幣238萬元,人民幣47.6萬元),平均每天可以討到迪拉姆9000元(約新臺幣7.9萬元,人民幣約1.6萬元)。若一天“工作”6小時,時薪相當于迪拉姆1500元(約新臺幣1.3萬元,人民幣約2644元)。因“薪水”豐厚,不少人愿意冒著被抓的風險到當地乞討掙“大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