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尤拉本月1日被丹麥警方拘捕后,2日在地方法院被判監禁4周,扣押時間截至本月30日。

據悉,在被扣押的第5天,鄭尤拉首次在監獄里見到她的兒子。由于鄭尤拉尚未被定刑,根據丹麥法律規定,她可以與幼子一起在監獄生活,但因孩子有保姆照顧,所以法院沒有同意她和兒子一同在監獄生活。

有分析認為,如果鄭尤拉適應了監獄生活,并且不能保證她在韓國和兒子在一起,她將不會自行返回韓國,即使丹麥方面決定遣送,她仍可以向丹麥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和大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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