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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12月30日,設在緬甸內比都監獄中的特別法庭對原民選總統溫敏和原國務資政昂山素季所涉的非法租用和購買直升機案做出宣判,溫敏和昂山素季各被判處7年監禁。
至此,昂山素季和溫敏已由于一系列罪名成立分別被判處33年和17年監禁,有關非法租用和購買直升機案是他們已被提起的最后一組訴訟。對此前已判決的多項罪名,溫敏和昂山素季均表示不服,目前辯方正在就多起已判決的案件提起上訴。(總臺記者 王悅舟)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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