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李在明。

  法院方面表示,綜合考慮保障嫌疑人的防御權必要性及是否有毀滅證據等原因,難以研判存在須排除不捕偵辦原則的逮捕必要性和事由。

  據此前報道,韓國國會21日舉行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對李在明的拘留同意案,此后法院對李在明進行了逮捕必要性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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