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活動監督通知書回復模板-檢察院偵查活動監督通知書回復模板
2023-11-02 21:05:01

近日,陜西省咸陽市渭城區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在辦理回某涉嫌販賣毒品案件中發現,公安機關未告知證人訴訟權利義務。針對該情形,辦案人嚴格按照《偵查監督平臺操作》的指引,向公安機關發出《偵查活動監督通知書》。
在全國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偵查監督平臺內,填錄“偵查監督”,通過“偵查監督平臺”快速查看監督事項,并在“監督事項選取”中選取監督項目。最終在平臺量化指引下,采取了書面的監督方式予以糾正。
公安辦案機關收到《偵查活動監督通知書》后,對檢察機關指出的問題非常重視,立即找到證人并當面告知其訴訟權利義務并讓其在《證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上簽字捺印。并在三日內對整改情況回復該院。
隨著偵查監督平臺的規范使用,有效實現了檢察機關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的全面監督。真正實現“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
作者:吳萌 周丹丹
責編:李朋
總編輯:姚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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