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留置多久家屬才能見面;監察委留置多久家屬才能見面呢
哈嘍大家好,今天還是小于。留置開始的標志就是辦案人員把人帶走,這很明顯,但是留置結束有沒有什么標志呢?有的。出現下面幾種情形,就說明留置快要結束了。
一、在“見面材料”上簽字

在案件中,有一項非常關鍵的材料叫作“違紀違法事實見面材料”,顧名思義就是要把所有認定的事實全部跟被留置人“見個面”,說直白些就是讓你“死”個明白。這里面會包含被留置人的全部問題,不會有任何遺漏。這既是避免錯案冤案,防止在一些事項上寫錯弄錯,同時也是為了尊重被留置人的知情權。但不管怎樣,到了這一步,就代表要查的事實已經全部查完,這就是留置快要結束的一個標志。
二、通知家屬退贓
除了認定問題,退錢退贓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內容。比如貪污、受賄等等,不能只是認定完就結束,非法所得該退還是要退回的,否則也不能達到法律的效果。
那么和上面的道理類似,只有把所有事情全部查清,才好讓家屬把錢一次清,否則,如果是查一件事退一件事的錢,那很麻煩很不實際。所以,通知家屬退錢,也是快要留置結束的標志。
三、審理人員談話
在辦案過程中,除了辦案人員會和被留置人談話以外,還會有審理人員專門談話。這是怎么回事呢----案件全部查清以后,辦案部門需要把案件移送給審理部門,審理部門負責檢查案件,發現冤案錯案或者一些辦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檢查的方式主要有兩種:查閱卷宗和與被留置人談話。所以,當被留置人員發現審理人員要來和自己談話,這就意味著自己的案件已經查清并且移送到審理部門,自然也就知道要結束了。
四、寫懺悔書
紀委監委辦案講究效果,怎么算效果好呢?那就是不但查清全部的違紀違法事實,而且還要讓被留置人員真誠認錯悔錯,真正達到“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真誠認錯悔錯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認真寫懺悔書。而要寫懺悔書,肯定就是在案件尾聲了。所以如果辦案人員要求開始寫懺悔書,也就意味著留置即將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