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行為是否違法_詐騙違不違法
2024-01-15 16:21:08
來源:廣州日報
【開設直播公司引誘他人打賞,50人構成詐騙罪獲刑】利用網絡直播平臺,以發展男女朋友關系等為話術引誘他人打賞的行為,構成詐騙罪。近日,廣東江門中院就審結了一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誘騙他人在直播中打賞的刑事案件,50名被告人均被判處刑罰,其中主犯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
2020年5月起,被告人吳某深等人出資設立直播公司,招募大量女主播、鍵盤手,根據“話術”劇本有組織地安排女主播視頻直播,以謊稱與被害人發展男女朋友關系的方式,誘騙被害人贈送虛擬禮品,并通過獲取直播平臺返利謀取非法利益。至同年8月案發,該團伙違法所得總計人民幣822萬余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深等50人以誘騙他人在直播中打賞的方式實施詐騙,其行為均構成詐騙罪。該犯罪集團數月內迅速擴張,在多省設立窩點,危害極大,應予嚴懲。遂以詐騙罪判處吳某深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其余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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