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制定《條例》開啟國土空間規劃管理新篇章
中新網銀川2月18日電 (楊迪 馬亞萍)記者18日從《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條例》政策例行吹風會上獲悉,《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是全國第二部國土空間規劃方面的省級地方性法規,將為寧夏國土空間規劃管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寧夏回族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條例》政策例行吹風會現場。馬亞萍 攝《條例》分為總則、國土空間規劃制定與修改、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督管理、法律責任以及附則,共六章七十六條。
《條例》確立了自治區、市、縣、鄉鎮“四級”和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三類”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明確了國土空間規劃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擅自修改,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經依法批準并公布的國土空間規劃;規定了各級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的規劃管理職責。
《條例》著力構建全區統一、責權清晰、科學高效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規定國土空間規劃要統籌發展和安全,科學劃定落實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統籌布局農業、生態、城鎮等功能空間,提升國土空間開發保護質量和效率,為寧夏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空間保障。
《條例》對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規劃條件、規劃驗線、規劃核實等內容作出具體規定,對有力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確保規劃許可制度的統一銜接和有效實施將起到積極作用。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林業和草原等部門應當強化工作協同,應用信息技術手段,加強執法監管信息共享,協同提升國土空間治理效能。
目前,自治區、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審批基本完成,市縣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審批正在有序推進,國土空間相關專項規劃也正按照行業管理要求和需要進行編制,寧夏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陸續進入實施階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