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從邊境口岸帶回犯罪嫌疑人。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 供圖

  2024年9月,依托國際警務協作,出逃境外的王某、朱某被遣返回國。目前,二人已因涉嫌合同詐騙犯罪被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

  上海警方表示,警方在工作中發現,一些企業在運行過程中,因風控意識薄弱、合規管理缺失、法律意識欠缺等因素,容易滋生職務侵占、挪用資金、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等職務類犯罪。這類犯罪具有一定隱蔽性,等到企業發現時,往往為時已晚。

  對此,上海公安經偵部門從“強化發現、精準打擊、源頭防范”三方面入手,不斷提升打防職務類經濟犯罪的質效,全力保護企業的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

  2024年以來,上海公安經偵部門共偵破職務侵占、商業賄賂、挪用資金等職務類犯罪案件700余起,幫助企業消滅了一批“蛀蟲”,有力保護了企業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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