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拍攝的碑文局部。 李治山 攝

  新發現的石碑為青石材質,高176厘米、寬65厘米、厚22厘米,碑文字體為楷書。雖然碑文磨損較為嚴重,但“欽差大臣督辦北洋海防事宜”等字清晰可見。

  據碑文記載,光緒十八年(1892年),滏陽河河道狹窄、堤壩破損不堪,每至汛期,洪水肆虐,百姓苦不堪言。李鴻章批準邯鄲、永年、曲周、雞澤、平鄉、任縣6縣疏通渚河、滏陽河及相關溝渠。李鴻章還讓各縣在滏陽河畔勒石立碑,將“滏陽河嚴禁占耕私筑”的禁令全文銘刻碑上,曉諭沿岸百姓,以期有效整飭積弊。

  曲周博物館館長李治山表示,碑文開頭職銜組合具有唯一性指向,足以確證該碑文系李鴻章任直隸總督期間發布的“曉諭”。

  “碑文講述了古人治理河渠的方法,如‘勤修河防、嚴禁占耕’‘低地先澆、高地后澆’‘不得橫截河流、需索商船’等?!崩钪紊奖硎?,這些鐫刻在碑石上的治水智慧,體現了道法自然、因勢利導的生態智慧。

  李治山說,此碑與2021年雞澤縣發現的同主題碑刻內容一致,這對碑刻可謂“姊妹碑”,為研究晚清時期河道整治策略提供了重要實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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