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解析用地政策調整:不等于不供應房地產用地
中新社北京3月16日電 (記者 龐無忌)中國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司司長孔維東16日在北京表示,新增建設用地原則上不用于經營性房地產開發,這不等于不供應房地產用地。
自然資源部、國家林草局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自然資源要素保障的通知(下稱“通知”)。其中提出,新增建設用地優先保障重大項目建設和民生事業發展,原則上不用于經營性房地產開發。
孔維東解釋,人多地少是中國的基本國情,土地資源緊缺的局面短期內難以改變,土地要素配置要算好“三本賬”:市場效益賬、國家發展賬和民生福祉賬。“好鋼用在刀刃上”,要把有限的新增土地優先用于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和民生事業發展。
土地供應是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一個重要環節,孔維東表示,立足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通知明確新增建設用地原則上不用于經營性房地產開發,這不等于不供應房地產用地,而是要重點用好存量資源“精供優供”,因城施策把握好供地的節奏和時序,優先布局區位優越、配套完善的區域,促進企業“拿好地、建好房”,不斷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市民生活品質。比如,近期一些城市將存量閑置土地打造成配套成熟、宜居宜業的優質地塊,成為土地市場上的“香餑餑”。
此番通知明確,統籌存量和增量建設用地促進內涵式發展。孔維東表示,城市建設用地既包括通過征收轉用形成的新增建設用地,也包括舊城改造、低效用地再開發、收回收購閑置土地等盤活的存量建設用地,二者共同構成了經濟社會發展的土地來源。統籌存量與增量綜合供地,要精打細算用好每一寸土地,除能源交通水利等單獨選址項目外,各地年度新增建設用地不得超過盤活存量土地的面積,簡單說就是“盤活一畝才能新增一畝”,通過存量和增量良好協同,既防止城市無序擴張、攤大餅式發展,也推動城市發展從依賴新增土地向盤活存量空間轉型。(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