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張某通過虛假的材料和購銷合同以其經營的公司從遼寧多家銀行貸款總額6.6億余元,截至目前已查實造成損失6699余萬元。2022年11月23日,犯罪嫌疑人張某為逃避法律追責,逃往境外。

  張某外逃后,遼寧公安機關堅持不懈開展追逃工作。2023年6月,營口市大石橋市公安局以騙取貸款罪對其立案偵查。2023年9月,營口市大石橋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2026年3月,公安機關通過國際執法合作將犯罪嫌疑人抓獲,于本月25日將該嫌疑人押解回國。這是今年以來,繼沈陽李某國、朝陽趙某偉后,遼寧公安機關通過國際執法合作,成功勸返、緝捕的第3名潛逃境外的涉金融領域犯罪嫌疑人。

  據遼寧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張某的成功歸案,是中外執法司法合作不斷深化、雙邊互信不斷加強的成果,也是遼寧公安深入推進“起底徹查、除惡務盡”專項行動又一重大戰果。

  下一步,遼寧公安機關將持續深化國際執法合作,不斷取得境外追逃工作的新戰果。

  公安機關正告相關犯罪嫌疑人,對于真誠悔罪悔悟、主動回國投案、積極配合工作的,將依法從寬處理;對于不知悔改、拒不配合、負隅頑抗的,將依法嚴懲、絕不姑息。(人民日報客戶端 劉佳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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