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會現場。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供圖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蔣衛宇介紹,此次出臺的《意見》共16條,涵蓋前端治理、立案、保全、審判、執行、涉企服務等方面,旨在構建司法服務保障營商環境的全流程工作閉環。

  如圍繞“創新生態”主題,《意見》突出對原始創新、關鍵核心技術的司法保護。對于創新程度高、對技術革新具有突破和帶動作用的首創發明、原始創新,依法通過較強的保護力度、較寬的保護范圍和較高的侵權賠償數額,助推提升原始創新能力。

  據統計,2025年浙江法院審結知識產權案件4.5萬件,依法判決侵權人賠償損失總額10.5億元。其中適用懲罰性賠償的案件46件,判賠總額達1.4億元。

  “在創新人才的司法保護方面,我們注重依法確定科創成果權益歸屬,保障科創人員合理回報,在審理競業限制、商業秘密保護、科創人員離職創業擇業等案件時,保障科創主體合法權益和人員合理流動。”蔣衛宇解讀說。

  針對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的治理,《意見》一方面強調對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新材料、新能源等新興產業、未來產業的司法保護;另一方面提出堅持包容審慎態度,審理好涉平臺治理、算法規則、人工智能等糾紛,準確把握科技創新“容錯”空間,促進科技向善。

  隨著越來越多企業走向國際市場,浙江法院不斷健全訴訟與仲裁、調解有機銜接的“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平臺,加大海事案例庫、域外法查明模塊等運用,加強海外利益司法保護,助力企業安全“出海”。

  據了解,針對當前企業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如知識產權維權成本高、商業秘密保護不到位、不正當競爭行為擾亂市場秩序、與法官聯系不夠順暢等,《意見》均以具體司法舉措予以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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