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會。廣州互聯網法院 供圖

  通報稱,案件審理情況反映出數字市場競爭的鮮明特征:一是案涉主體高度集中于網絡游戲、電商平臺及短視頻平臺等新興產業;二是訴爭利益前沿且復合,涉及平臺數據等具有鮮明網絡特征的客體;三是競爭關系范圍廣泛,涉間接競爭關系案件占比達66%;四是競爭行為形態多樣,主要涉及混淆仿冒、虛假宣傳、不正當引流等。

  本次發布的12件典型案例,系統回應了網絡新業態發展下對競爭秩序司法治理的迫切需求。法院構建了以數據要素為核心、審慎包容為原則、業態治理為錨點、平等保護為導向的“四位一體”數字產業市場競爭司法治理新模式。具體包括:明確搬運電商數據、抓取用戶游戲數據等行為的正當性邊界;依法認定合理限度內的跨行業搭便車行為不構成不正當競爭;確立平臺不得為涉違法虛擬財產提供交易服務的裁判規則;認定涉外商業標識影響力以境內實際使用為準等。

  華南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張永忠認為,這些案例體現了數字時代司法實踐的前瞻性探索與規則創新,為構建產權有保障、競爭有秩序的數字市場環境貢獻了“廣州樣本”。

  廣州市人大代表李學鋒表示,發布會為數據權益歸屬、新型流量爭奪等難題提供了有益參考,并倡議市場“合規先行、尊重創新、依法維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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