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五一跟團游!新版旅游合同將帶來哪些改變?
由文化和旅游部與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的2026年版團隊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已經于3月3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推行使用。新版旅游合同都有哪些不同?使用中大家關注哪些方面?
據某旅游網絡平臺數據顯示,這個五一假期,云南省旅游休閑度假類商品的預訂量,同比增長超過150%,旅游消費增長勢頭強勁。記者4月28日來到云南楚雄的國家4A級旅游景區紫溪山森林公園,已經有不少游客前來感受優美自然風光、領略多彩民族文化。
來自安徽的游客張子揚說,他和愛人這次參加的這個旅游團,共有60多人,很多人都仔細地看完了合同細節。
新版旅游合同中,明確了旅行社的經營范圍、地接社的完整信息,包括名稱、地址、聯系人及電話等,讓游客對“誰來接待、去哪游玩”一目了然;每天的景點、停留時長、自由活動時間、住宿星級、餐飲規格、交通車型等信息也一一列明,嚴禁使用“準星級”“僅供參考”等模糊的表述。
同時,新版旅游合同還明確:收款單位應當與旅行社名稱一致。
云南省旅行社協會會長 朱洪應:一定要選擇正規的旅行社,在簽訂合同內容的時候,一定要看清楚這個旅行社的名稱、經營許可證號,同時在交錢的時候,盡量取得蓋有這個公司財務章等手續,最好是取得發票。如果說你對這個公司沒有認真地去了解,直接用微信、用現金的方式,就把資金轉給了某一個員工,這種情況下,你的資金是得不到安全保障的。
服務標準更剛性 購物付費等項目須列明
在保障游客自主選擇權方面,新版旅游合同規定,旅行社不得未經協商指定購物場所或安排另行付費項目,要讓游客的每一分錢都花得明明白白。
在昆明的這家旅行社,工作人員正在為前來咨詢旅游行程的消費者,詳細講解新版旅游合同的內容。行程細節、付費項目都是大家關注的重點。
新版旅游合同規定,行程中涉及的購物和付費項目須在合同中提前列明。若旅行社在行程中擅自增加此類項目,消費者有權拒絕,并可要求退還相關費用;如遇強迫購物,消費者可索賠旅游費用20%的賠償金。
云南省某旅行社區域經理 李杰:在合同中,一方面是像購物,行程中有幾個購物店、進的什么購物店,都要在行程中明確。還有一個就是自費,額外的、項目以外的自費標準是多少,也要寫進合同。新版合同對游客來講是更全面、更規范了,權益保護也是更大了。
此外,新版旅游合同還要求旅行社,不得擅自以收集、使用、傳輸、買賣等方式處理旅游者的個人信息,明確了旅行社泄露旅游者個人信息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