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區委原書記王云峰受賄案一審宣判
2026-05-19 17:46:18
中新網5月19日電 據“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2026年5月19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北京市通州區委原書記王云峰受賄一案,對被告人王云峰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對被告人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下一篇:最后一頁
中新網5月19日電 據“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2026年5月19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北京市通州區委原書記王云峰受賄一案,對被告人王云峰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對被告人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沒收,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