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上級護衛艦。圖片來源:美國《新聞周刊》報道截圖
該型護衛艦源于日本在2015年提出的30FF護衛艦方案,2018年正式定名為30FFM,首批兩艦由三菱重工和三井造船建造。作為日本這個工業強國在21世紀推出的新銳護衛艦,“最上”級性能非常優異:艦長133米,寬16.3米,標準排水量3900噸,滿載排水量5500噸。該級艦裝備綜合搜潛、攻潛系統,配備有2座324毫米反潛魚雷發射裝置,搭載的SH-60K反潛直升機也可以承擔投放反潛魚雷的任務。 盡管存在火力不足、隱身性能相對較差等缺點,但其仍然是世界排名較為靠前的優秀護衛艦,甚至被稱為亞洲最強護衛艦。
撕下和平偽裝:百億軍售背后的三大算盤
日本此次向澳大利亞出售“最上”級護衛艦可以用一個詞來形容,那就是包藏禍心。具體而言,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便是為新型軍國主義張目。所謂新型軍國主義主要指日本當前在“和平”幌子下,系統性突破戰后體制、持續強化軍事力量并謀求對外擴張的危險動向。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這一現象并非舊式軍國主義的簡單重復,而是披著“正常國家”外衣的當代變種,對地區和平構成現實威脅。長期以來,日本依據“武器出口三原則”(1967年確立)幾乎完全禁止武器出口,以維持其和平國家形象。2014年,安倍政府推出“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取代原有禁令,允許在嚴格審查下向特定國家出口非殺傷性裝備。而此次向澳大利亞出口“最上”級護衛艦,則在“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的基礎上又實現了大的突破——這次出口的護衛艦,并不是非殺傷性裝備。幾乎與此同時,日本政府正式修訂“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實施細則,實質上廢除了對殺傷性武器出口的長期禁忌。新政策將裝備分為“武器”和“非武器”,原則上允許出口戰斗機、驅逐艦等攻擊性裝備。日本在武器裝備轉讓方面已經完全突破了“武器出口三原則”的限制,其本質就是為新型軍國主義張目。
其次是為軍備擴張做準備。自高市早苗執政后,日本明顯加快了軍備擴張的步伐。而“最上”級護衛艦的出口,是對軍備擴張進行的準備。對于日本來說,在軍火研發和生產方面最大的問題,是武器裝備沒有經歷過戰火考驗,而且因為幅員有限,也缺乏在各種氣候和環境下運轉所需要的數據,沒有這些數據就無法在后續生產中進行改進。而此次將護衛艦出口到澳大利亞,意味著日系大型武器裝備第一次在南半球進行長期使用,其作業過程中獲得的數據 對于日本來說是彌足珍貴的。
最后是針對維護亞太和平的基石——中國。當前日本走上軍國主義道路最大的障礙,就是二戰的戰勝國、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全球最大工業國家中國。中國是反對日本軍國主義死灰復燃最為堅決,也是實力最強的國家,可謂是亞太和平的基石。日本在2012年挑起釣魚島爭端之后,與中國進行的地區安全博弈中日益處于下風狀態。近年來中國在國防建設方面取得的巨大進步,使日本認識到與中國正面硬抗,幾無勝算。因此,通過向澳大利亞出售護衛艦,可以將澳大利亞拉入對抗中國的陣營中,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牽制中國的戰略資源,減輕日本的壓力。
新型軍國主義:起底日澳交易的底層邏輯
如前所述,“最上”級護衛艦的出口是日本突破和平憲法的后果,這筆軍售將會在亞太地區產生非常惡劣的影響。
第一是挑戰了地區安全秩序。日本向澳大利亞出售護衛艦,是二戰戰敗國通過軍售這種特殊的商貿方式,對當前地區安全秩序的一種挑戰。而澳大利亞作為引進“最上”級護衛艦的一方,無疑是與日本站在同一戰線。作為亞太地區的兩個重要國家,日本和澳大利亞通過自己的行動,沖擊了當前地區安全秩序的基礎。
第二是惡化了相關地區海洋安全環境。日本地處東亞,澳大利亞則是南太國家。這兩個國家所處海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海洋權益爭端。此次日本向澳大利亞出口的護衛艦不僅性能先進,而且數量多達11艘,無疑會改變地區海洋力量對比。考慮到海軍是具有戰略機動性的軍種,這種影響極有可能會外溢至南海。因此,亞太地區的海洋安全環境將會因此遭到破壞。
第三是為日本的新型軍國主義進行鋪墊。武器裝備是一國軍事思想和軍事學說的物化。接受一國的武器裝備,就意味著在相當程度上接受該國的后勤標準、作戰理念和軍事思想,甚至包括作戰體系。目前所述,當前日本的軍貿很大程度上是其推行新型軍國主義的產物,澳大利亞接受日本的護衛艦,也意味著在一定程度上默認了日本的“新型軍國主義”。這對亞太地區的和平與繁榮來說,不是好消息。
綜上所述,日本與澳大利亞之間的護衛艦貿易,將會對地區和平與繁榮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這種影響將會在較長時間內存在。然而亞太地區維持和平與繁榮的力量日益強大,日本走新型軍國主義的道路將注定遭到又一次失敗。而澳大利亞似乎還沒有做好為這次失敗買單的準備。
(本文在中新網“國際識局”欄目刊發,作者系上海政法學院軍民融合安全問題研究中心秘書長楊震,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供讀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