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銀行被罰10萬 竟是因為不配合法院執行
2016-09-24 12:55:24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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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鄭州9月23日電(記者李麗靜)記者23日從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因拒不履行協助劃撥被執行人存款義務,中國農業銀行唐河縣新春支行被法院罰款10萬元。
2014年2月,方城縣法院審理了一起刑事詐騙案,判處趙軍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8萬元。判決生效后,趙軍主動交罰金3萬元,其余罰金因沒找到可供執行財產,一直未得到執行。
今年9月2日,方城縣法院查明,趙軍在農行新春支行有存款7.7萬元,遂作出將趙軍賬戶中的現金50650(含執行費650元)元予以劃撥的執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