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1月4日,浪莎股份發布公告稱,因合同相關條款發生變更,全資子公司浙江浪莎內衣有限公司取消與浙江億燊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藝人郎朗先生、吉娜(Gina Alice)女士簽訂的《廣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

據悉,浪莎股份3日晚間曾公告稱,浙江浪莎內衣有限公司與浙江億燊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藝人郎朗先生、吉娜(Gina Alice)女士簽訂《廣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根據原合同內容,自2023年3月1日起,到2025年2月28日止,浪莎內衣公司廣告產品包括使用吉娜代言產品、吉娜郎朗代言產品以及郎朗吉娜夫妻共同代言產品,為公司浪莎品牌擔任全球品牌代言人。(中新財經)

備案號:贛ICP備2022005379號
華網(http://www.fshsdq.com.cn) 版權所有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

QQ:51985809郵箱:51985809@qq.com